關于轉發《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2017年度建筑工程專業技術高級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縣(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局屬各單位,相關企事業單位:
現將《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2017年度建筑工程專業技術高級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川建人教發〔2017〕398號)轉發你們,請按照文件要求,通知符合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積極申報。
縣(區)單位報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區縣人社局審核,然后報市人社局職改辦審核(聯系電話:5103456,地址:宜賓市南岸文化廣場旁人社局辦公樓8樓),再報市住建城管局建筑業科(聯系電話:8214023,地址:宜賓市蜀南大道市委黨校主樓605室)。請于2017年7月25日前送到市住建局建筑業科,以便匯總統一報住房城鄉建設廳。
特此通知。
宜賓市住房城鄉建設和城市管理局
2017年6月19日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開展2017年度建筑工程專業技術高級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
川建人教發〔2017〕398號
各市(州)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省級有關部門,有關企事業單位,廳直屬事業單位:
按照工作安排,2017年建筑工程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擬于6月啟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人員范圍及評審專業
(一)人員范圍
全省(不含成都市,下同)企事業單位從事建設科學基礎理論研究、應用技術研究、科學試驗、技術推廣與咨詢、城鄉規劃、風景園林、城市設計、建設工程規劃、勘測、設計與咨詢,環境評估、安全評估、施工技術與管理、工程監理、工程測量、檢測、建筑材料及構配件生產、設備制造、安裝與調試、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項目管理、工程概(預)算、造價咨詢、建筑經濟管理、招標代理、信息技術及管理、城市供水、排水、供氣、物業運行與維護和管理、白蟻防治、環境保護、環境監測等工作,符合建筑工程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申報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公務員不得參加專業技術職稱評審。
(二)評審專業
建筑工程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專業包括:
1.規劃設計類:建筑設計、結構設計、電氣設計、給排水設計、暖通設計、自動化設計、總圖設計、園林景觀設計、城市規劃、市政道路橋梁設計、巖土設計、建筑美術設計等。
2.建筑施工類:工程管理、建筑裝飾裝修、園林綠化工程、城市燃氣工程、白蟻防治工程、給排水工程、工程測量、市政工程、建筑材料、房屋建筑施工等。
3.建筑經濟類:工程造價、建筑經濟管理、招投標代理等。
4.機電工程類:設備安裝、管道安裝、電氣安裝、建筑智能化、機電工程、通風空調安裝、建筑機械等。
5.環保:環境工程、沼氣工程、環境監測。
二、申報基本條件
(一)符合《工程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任職條件。
(二)學歷及任職年限。本專業或相近專業本科以上學歷,任相應專業工程師職務滿5年(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任職資格)或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后任該專業工程師職務滿2年(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任職資格),且各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稱職)以上等次。
(三)技術成果。須提供一篇在任職期間由本人撰寫的、能代表專業理論水平、與申報專業相關的論文或專題技術報告。申報環保專業的須提供任職以來符合本人專業技術工作的代表作(論文)。
(四)繼續教育。申報人員須按規定完成繼續教育。
三、破格申報條件及程序
對不具備規定學歷或資歷條件的,但確有真才實學、在建筑工程專業技術崗位上業績成果突出,符合《四川省五系列破格評審專業技術資格推薦條件(試行)》(川職改〔1992〕69號)文件規定,可按程序申請破格評審。破格評審,須提供本人破格評審申請書、具備破格條件的政策依據、獎項及突出貢獻和業績證明材料等,并按逐級申報的程序,逐級簽署破格推薦意見。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職改辦按規定,受理符合條件的破格申報材料。由同行專家對其進行考察并提出明確意見,報省職改辦同意后,按專家審閱材料、答辯、專業組會議評審、省建筑工程技術高級職務評審委員會復審程序進行,確保破格評審質量。
四、答辯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申報人員須參加答辯:
(1)不具備規定學歷;
(2)雖達到規定學歷但非本專業或非相近專業;
(3)符合破格申報條件;
(4)取得規定學歷未滿5年;
(5)申報環保專業的未能提供任現職以來以第一作者發表在省級及以上刊物上與專業相關的學
術論文的;
(6)高評委及專業組根據申報者情況要求答辯的其他人員。答辯人員名單及答辯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申報渠道
申報人員按照以下途徑申報,相關部門按程序審核同意后,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職改辦參加評審。
(一)省直部門所屬單位在編專業技術人員、省屬國有企業專業技術人員,由所在單位推薦,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并出具委托評審函后報送。
(二)中央駐川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由所在單位推薦,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并出具委托評審函,經省職改辦同意后報送。
(三)各市州(除成都市外)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由所在單位推薦,經市(州)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初審同意,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查同意后報送。
(四)非公企業專業技術人員按屬地原則申報評審職稱,已實施人事檔案代理的也可通過代理人事檔案的機構申報評審職稱,經人事代理機構審查同意后報送。
六、申報方式
(一)網上申報。申報人員登陸“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門戶網站(http://www.scjst.gov.cn),進入“四川省建筑工程技術高級職稱申報管理信息系統”,
按要求完成網上申報后,打印出帶條形碼的申報材料。
(二)單位推薦。申報人所在單位須對申報人的申報材料進行逐項審核,對申報人的基本信息和業績貢獻等內容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填寫推薦意見。
(三)現場受理。按照申報渠道及程序,將申報材料遞交到相關受理單位審查受理。
七、申報材料
申報人員通過網上職稱申報系統雙面打印出帶條形碼的申報材料(用A4紙)后,并按以下要求將材料分別膠裝成冊并裝入標準檔案袋內,將材料目錄表貼在檔案袋上后報送。
(一)第一冊按以下順序裝訂:
1.《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封面及填表說明;
2.職稱申報誠信承諾書、職稱申報評審失信懲戒辦法;
3.基本情況;
4.學習培訓經歷;
5.學歷經歷;
6.工作經歷;
7.任現職前主要專業技術工作業績登記;
8.任現職后主要專業技術工作業績登記;
9.著作、論文及重要技術報告登記;
10.考試成績及答辯情況;
11.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情況;
12.單位推薦意見;
13.評審審批意見;
14.公示情況證明;
15.相關證件復印件(身份證、學歷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及任職文件、繼續教育合格證、執業資格證、獲獎證書等其它證書);
16.關于破格申報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申請(參照格式);
17.建筑工程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破格申報推薦表。
(二)第二冊按以下順序裝訂:
1.《2017年建筑工程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綜合材料》封面及填表說明;
2.單位推薦材料;
3.任職期內本人思想及專業技術工作總結;
4.任現職以來技術成果材料(論文或專題技術報告);
5.《專業技術人員主要業績證明材料登記表》及佐證材料;
6.近5年的年度考核表。
八、其他事項
(一)企事業單位中經批準離崗創業或兼職的專業技術人才,3年內可在原單位按規定正常申報職稱,其創業或兼職期間工作業績作為職稱評審的依據。
(二)已離退休的專業技術人員,現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且與用人單位訂立聘用合同,可按資格條件、程序申報。所取得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僅作為其本人專業技術和能力的體現,不作為改變其原單位離、退休工資福利等各項待遇的依據。
九、有關要求
1.申報人員及推薦單位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在申報評審各階段查實的偽造學歷、資歷、業績,剽竊他人技術成果等弄虛作假行為,實行“一票否決制”,申報人員 3年內不得申報評審,并將誠信承諾失信個人及單位納入《四川省建筑市場責任主體不良行為記錄》,按照規定予以處罰。
2.推薦單位須誠信推薦,所推薦的申報人員需在本單位相應專業技術崗位工作6個月以上,對申報人基本信息、業績、學習及培訓經歷、年度考核等情況認真審核無誤后,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對公示無異議的出具加蓋單位公章的推薦意見。
3.各級負責職稱申報審核的單位要切實履行職責,嚴把審核關,嚴格審核申報者身份證、學歷證、職稱證、執業資格證等證件原件及資歷條件,在相關材料上加蓋原件審驗章并簽署審核人姓名及審查日期。
十、評審費用
根據相關文件規定,高級職稱每人收取評審費240元,需答辯人員另交答辯費80元。
十一、申報及受理時間
網上申報截止時間:自本通知發出之日起至2017年7月30日。現場收件截止時間:各地各單位根據報送到住房城鄉建設廳職改辦的時間安排,結合自身工作情況,自行確定本地區本單位現場收件截止時間。材料報送時間:請按照以下時間安排,統一將本地區本單位申報材料報送到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職改辦(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號919辦公室),廳職改辦不直接受理個人申報材料。
8月2日,省直部門所屬單位。
8月3日,省屬國有企業、中央駐川單位。
8月4日,德陽、內江、樂山、雅安、眉山、資陽。
8月7日,自貢、瀘州、綿陽、遂寧、南充、宜賓。
8月8日,攀枝花、廣元、達州、巴中、廣安、甘孜、阿壩、涼山。
8月9日,省建設人才交流中心、省外資企業中方雇員事務所。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7年6月13日
抄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區縣(含臨港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宜賓市住房城鄉建設和城市管理局辦公室 2017年6月19日印發